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 分类:项目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5-10 12:12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
主承销商遴选公告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加快企业发展,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邗江城建发展”)拟注册发行20亿元非公开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信用债券等。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16]150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邗江区发改委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邗江城建发展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
2、公司债券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二)。
3、非金融企业公司债承销业绩(附件三):
(1)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公司债承销的累计金额、只数;(WIND数据来源,主承销、联席主承销业绩以实际承销金额为准,不包含ABS、可交换债、证券公司债等产品)
(2)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江苏省范围公司债承销的累计金额、只数;(同上)
(3)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投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在扬州市范围公司债承销的累计金额、只数。(同上)
4、承销费率报价(附件四)
本次债券承销费用(打包价)。
5、历史承销表现(附件五)
历史主承销公司债的发行利率控制能力(请提供近半年以来AA+三年期非公开公司债券(仅限市级以下非金融国有平台公司)历史发行利率对比数据)。
6、本次债券发行是否承诺余额包销(附件六)
7、发行方案设计(附件七)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申报时间安排、时间节点控制等。
8、项目团队能力(附件八)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工作效率、服务经验、沟通能力以及后续服务等。
9、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4)无论是投标文件中还是评审会现场陈述时的承诺,均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在本项目服务中得到充分兑现,否则投标人将被列入本区域直接债务融资主承销商遴选的黑名单。
四、评审机制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结束后,由邗江区发改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市直接债务融资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最终确定本次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中标机构。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或邮寄给招标联络人,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5月17日18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评审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项目可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方式影响本次遴选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竞标资格。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联络人:黄瑶
联系电话:0514-87862189
邮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443号邗江区发改委三楼307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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