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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

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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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

项目概况:

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9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FZ202407号  

2、项目名称: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1.4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其中:工程勘察最高限价:2万元;交评最高限价:1万元;材料检测最高限价:8万元;沉降观测最高限价:1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20.96万元;监理费最高限价:13.5万元;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最高限价:1.54万元;水土保持最高限价:5万元;招标代理最高限价:2.4万元;消防检测最高限价:1万元;防雷检测最高限价:1万元;能效测评最高限价:3万元;土地土壤污染调查最高限价10万元;市政管道竣工测绘及检测最高限价:1万元。)

6、采购需求: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包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勘察、交评、检测(含材料、消防、防雷)、沉降观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涉及到的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项目施工等该项目所有招标(采购)代理)、水土保持、能效测评、土地土壤污染调查、市政管道竣工测绘及检测。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套材料,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全体成员盖章,其他相关资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5-1.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a、b中的资质:

a.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 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为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资质证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122024年419

2、地点: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自行下载     

3方式:请确认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4年41923:59:59前将投标确认函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09434103@qq.com,同时将报名费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宝账户(18252778919、江苏志诚)(备注单位及项目名称),并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售价:资料费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9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59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3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无

7.4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7.7潜在供应商对投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式:0514-80820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明姣  

电   话:0514-80820678

附件:公道交警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服务项目提取码:civq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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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路4-23号

服务热线:0514-87852263

邮       箱:guanzheng198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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