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主城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07-25 11:35
工程名称 |
邗江主城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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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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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主城区辖区内同泰路(含新城西区)、兴城西路、百吉巷、春晖巷、邗城路等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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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
工程规模 |
/ |
投资额 |
206.08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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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
/ |
建筑高度 |
/ 米 |
建筑最大单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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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合 格 |
工期要求 |
45日历天 |
最大单体面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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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开工 |
2019年8月(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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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
邗江主城区路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更换、安装、调试、验收、质保、后续服务及其他所有必须项目。与工程有关的安全维护及地方矛盾协调相关费用亦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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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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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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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6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照明施工工程并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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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投标单位不在《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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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 |
2019年7月25~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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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携带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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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售价 |
扬州市维扬路106-1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07室报名时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费: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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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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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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