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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湿地公园停车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湖湿地公园停车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

北湖湿地公园停车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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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湖湿地公园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北湖湿地公园停车场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北郊,地处公道、方巷、杨寿三镇交界处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3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96.89 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按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及规范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承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具体包括:场地改造、设备基础、电缆沟、充电桩安装、钢结构停车棚、缺陷责任期内维护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018年11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300万元及以上市政项目的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设计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履约证明。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3.2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 2月至20214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5 18 日至20215 24 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5 18日至2021 5 24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时至5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扬州瘦西湖路65#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6 16  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瘦西湖路65号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www.hjcjfz.com)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月城科技广场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57号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 /

联系人:李斌

电话:  /

电话:0514-87116778159527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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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4-8711677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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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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