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湿地公园箱变及室外管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9-10-08 10:07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北湖湿地公园箱变及室外管沟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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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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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境内,公道、方巷、杨寿三镇交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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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概况 |
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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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 |
346.3万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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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20天,施工工期7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下达开工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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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满足北湖公园整体用电需求,达到供电部门验收标准并通电完成 |
创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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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
在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北湖湿地公园箱变及室外管沟工程的图纸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供电部门的报建、报批、验收、通电,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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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同时须入围2019年扬州市供电公司或扬供集体资产运营中心及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承装(修、试)企业名单,其等级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外省企业需有跨区作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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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资质等级 |
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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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本工程不接受《2018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和个人报名; 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允许设计专项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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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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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 |
2019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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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用 |
扬州市江阳西路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层会议室报名时支付。 报名费: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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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报名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
方式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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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 |
2019年10月12日,下午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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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
(一) (1)资格审查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4)报名建造师近两年己完成工程、在建工程情况(5)承诺书(无在建工程、渣土外运、材料真实性)。 (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相关资格/资质证书; (3)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建造师无在手工程承诺书;(5) 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8)业绩证明材料(若有);(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能查询到企业资质、注册建造师资质情况的,可仅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但需确保二维码能够正常扫描)。 注: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包括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内容,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施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应包括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和企事业资质、项目经理年检记录等附页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已采用网上公示方式取消书面盖章的,应打印行政监督部门官方网站公示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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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条件 |
资格审查合格基本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报名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7)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7月~2019年9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报名项目经理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账的; (9)提供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发放并经扬州市建管处签章登记的信用管理手册; (10)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技术要求条款; (12)有土方外运作业的,应承诺选择符合条件的渣土运输单位;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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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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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 电话:0514-87857446 邮箱:hjcjfz@163.com |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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