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公道大堤和环湖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3-11 16:18
北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HJQ201806002 | ||||||||||||||||||
工程名称 | 北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一期)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北郊,地处公道、方巷、杨寿三镇交界处 | ||||||||||||||||||
工程规模 | 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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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0/3/11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590027168800028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3/11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3/16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国监)市政公用工程] | ||||||||||||||||||
企业业绩、信誉 | 良好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良好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公告信息 |
北湖公道大堤和环湖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北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北湖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工程(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扬邗发改投(2018)6号)及《关于邗江区北湖湿地公园工程建设招标的报告》(扬邗北湖发[201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北湖公道大堤和环湖路工程监理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境内,公道、方巷、杨寿三镇交界处 2.2 工程规模:环湖路和堤顶路; 2.3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北湖公道大堤和环湖路工程的土方、道路、绿化等以及其他相关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62.69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配套专业1人【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10 其它要求: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8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 35 分,监理大纲 20 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总监答辩 5 分,总监素质 7 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与服务承诺 18 分,信用分 10 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 7 分,投标总监信用分 3 分),满分为 100 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6日。 5.2获取方式: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 31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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