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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4层档案室内装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4层档案室内装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4层档案室内装饰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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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4层档案室内装饰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4层档案室内装饰工程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档案室设计、装修

  2.1.1建设地点:月城科技广场14层档案室内

  2.1.2建设规模: 约215㎡

  2.1.3合同估算价:约53.9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12 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1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2 月 18 日

  2.1.5 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实行

  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主要包含装修和必要的专项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纸应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材料送检、审图(专家论证)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含变更联系单)。

  投标人请自行勘察现场,按照招标人的使用功能要求完成14层档案室结构加固设计及施工(楼面附加荷载提高至7KN/㎡)、装修设计及施工、满足规范要求的消防设计及施工(含第三方消防检测)、库房密集架(手动型移动型档案密集架)采购及安装等所有内容。库房密集架设计要求达到90-100立方米,同时在现有基础上设计档案业务办公室及档案阅览室各一间,面积均要求约35-40平方米。加固设计图纸应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加盖正式出图章,且必须经过建筑物原设计单位认可方可实施(中标后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强补)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以施工资质单位投标,须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担任过与拟建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7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8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9自 2020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10自 2020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www.hjcjfz.com)上下载。报名及其他资料于招标代理处购买,资料费现金300元/份,售后不退。

  4.3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携带报名资料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并报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未提交报名资料、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报名请提前联系:季工13952729267;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星座国际商务楼14层江苏立信招标代理部。

  报名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12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星座国际商务楼14层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www.hjcjf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韦工 联 系 人:季工

  电 话: 电 话:1395272926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27847791@qq.com 2020 年 11 月 26 日

  附件: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4层档案室内装饰工程(EPC) 工程 提取码:e1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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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guanzheng198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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