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22
【概要描述】原文链接:邗江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邗江区高新技术产业科创中心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HJQ202103001
工程名称 邗江区高新技术产业科创中心招标
邗江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22 14:41
邗江区高新技术产业科创中心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HJQ202103001 | ||||||||||||
工程名称 | 邗江区高新技术产业科创中心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位于扬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具体为:东至原瑞丰服饰厂,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创业中心,北至开发西路。 | ||||||||||||
工程规模 | 40580.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3/22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590027168800028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3/22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3/29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信息 |
邗江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邗江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邗江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邗江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核准决定书 扬邗行审投【2021】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邗江区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位于扬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原瑞丰服饰厂,南至规划用地边界,西至创业中心,北至开发西路。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0580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约36172 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 550 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保修期满。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工程监理: 建设前期、批复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工程全过程实施、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及项目管理增值服务。 ?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期、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前期手续协助办理、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及结算移交阶段、项目组织协调、协助对外关系协调等)、保修期全过程。 ?其他:工程勘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水土保持、人防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能效测评、土地土壤污染调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土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手工程;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监理员 4人。 注: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应与监理工程师所属类别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不需要满足必备专业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必备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7其它要求: 3.7.1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及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信用评价标准的扣分分值为20分的)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 3.7.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至 2021 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3如投标人具有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监理资质的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7.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7.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7.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1年3月 29 日 23时59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交易系统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5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百祥路35号邗江人防大楼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8. 其他8.1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一家企业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后,可以将不在本企业或联合体各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9. 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张琴 电 话: 电 话: 0514-8082773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 年 3 月 22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景伟 | |||||||||||
传真 |
电话 |
/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
联系人 |
徐杉 | ||||||||||
传真 | 0514-89787283 |
电话 |
0514-89787283 | ||||||||||
邮编 | E-mail | 675133744@qq.com | |||||||||||
资审文件一览
|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